关于征求调整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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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教育局同意,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向我委申请调整该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参考省内其他同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我委拟调整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学费10500元/学期,高中学费13000元/学期;初(高)中住宿费1500元/学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方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附: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联系人:吴晗     

电话:0792-8222988

邮箱:jjwjsfk@163.com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政协楼D711

 

                                                                             2026年6月10日

 

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2026年3月,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正式向我委报送《关于申请调整2026年秋季学年收费标准的请示》。随着教育教学提质增效要求持续升级,学校办学成本逐年递增,主要体现在教职工人员薪酬福利、专业化教学设备迭代更新与日常运维、特色素质课程研发开设、校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造等方面,叠加人力资源成本持续攀升、教育办学配套投入加大等多重因素,学校现行收费标准已无法覆盖常态化办学刚性成本,难以支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校园办学条件持续优化。为保障学校办学可持续、教学质量稳提升,申请调整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校基本情况

    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是经九江市教育局依法批准设立的正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历经二十余年规范办学、深耕教育,已发展成为立足九江、辐射周边、口碑优良的优质民办学校,先后多次获评“九江市优秀民办学校”“九江市十佳诚信民办学校”等荣誉称号,办学资质齐全、办学口碑良好、办学成效显著。

2022年9月,学校完成与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完全剥离,实现独立办学;2024年8月,因面临新校区搬迁,根据学校提出的重新确定收费标准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批复其试行收费标准;2024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东路10号新校区,办学场地租赁九江晨之光高级中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办学层次涵盖初中、高中阶段,现有办学规模近1400人,办学体系完善、师资配置充足、教学秩序规范。

二、现行试行标准

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初中学费8000元/学期,高中学费10000元/学期;初(高)中住宿费1200元/学期。

三、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提供的搬迁至新校区正式运营期的核算资料,经调查分析和定价成本测算,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教育教学成本为:高中生年生均教学成本25,887.84元;初中生年生均教学成本20,710.27元;年生均住宿成本2,952.98元。

四、拟定方案

依据《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坚守教育公益属性底线,严格遵循“非营利性”原则,结合本次成本监审结果、学校办学实际以及省内同类民办学校收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拟定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学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九江市民办晨光中学初中学费10500元/学期,高中学费13000元/学期;初(高)中住宿费1500元/学期。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五、其他事项

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退费制度,学生退(转、休)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学费、住宿费,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其他事项按江西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应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常年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减免规定、退费办法、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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